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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禍提告(被告)過失傷害是什麼?如何守護您的刑事權益?

前言身處在交通動力時代,交通意外事故頻傳,若不幸被撞身體受傷,在此領域中最為常見的法律相關爭議之一即是由車禍所衍生出的侵權行為和事後損害賠償事件或車禍過失傷害刑事案件的追朔上相關議題。只因一時的行車搶快所造成將自身與他人之生命安全置身事外,並逞一時之快,輕則車毀人傷,重則傷殘死亡,甚至造成一個或數個家庭的天倫破碎,不論對家屬或是親朋好友,都是沉痛且不幸的事件。故人員在外騎乘機車或駕車,應謹記行車安全之規定、自身防衛駕駛觀念及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的加強,以防範車禍傷損情事,一而再,在而三的發生


  1. 故意傷害與過失傷害的分別?

  2. 如果你是在車禍中的被肇事者

  3. 如果你是肇事者

  4. 車禍雙方都受傷誰該負責?

  5. 過失傷害等車禍刑事責任,其實也可以靠和解來解決喔!

  6. 結語


一、故意傷害與過失傷害的分別?

  1. 車禍發生,在法律上請求賠償的基礎是民法第184條: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但不是所有的車禍當事人都需要負擔賠償責任,只有「故意」「過失」導致車禍的人,才需要賠償。

  2. 簡單來說,凡是出於傷害之意,進而施行傷害行為者,即可認為具有傷害故意,一旦造成他人身體或健康之損害,即屬故意傷害。

  3. 如行為人無害人之意,但未注意自己行為,因而造成他人身體或健康之損害,即屬過失傷害,例如車禍所造成對人身傷害而要付出的法律之行為。

二、如果你是在車禍中的被肇事者

  1. 如果本件是車禍過失傷害,這種罪是告訴乃論罪,請把握個月的刑事告訴期間, 逾期就不能提告了。

  2. 也可以先告,如果有和解在第一審法官言詞辯論終結前, 都可以撤回。

  3. 如果過失致死,就是公訴罪,警察和檢察官一定會主動偵辦,不必再提出告 訴。

  4. 過失傷害的刑事責任最重是六個月以下有期徒刑。

  5. 一件車禍的發生通常不是雙方所願意的,所以希望您盡量能夠以寬恕、體諒 的心情而不要以憤怒仇恨的態度來處理問題,保持理性後續也會加快雙方對自身的權益。

三、如果你是肇事者

  1. 你將面臨刑事、行政處分和民事的賠償,而這三部分是分開的,自身也要謹慎的處理。

  2. 你要對方表示精神上的慰問及誠懇道歉的誠意,否則不但會引起對方的不滿,也會影響將來在刑事上的判決和民事的賠償,千萬不可不聞不問增加彼此雙方的誤解。

  3. 如果你是車禍過失傷害,則這種罪如果對方不追究,最慢在第一審法院法官言詞辯論前(如果是簡易處刑就在第一審法院法官判決前)都可以撤回,超過 這時間就不能撤回,希望把握時間。如果民事能賠償對方而和解,刑事部份 可以不判罪,不必受罰。否則刑事部分要判罪,例如三個月,每天折算新台幣ㄧ千元來說,則要多繳九萬元給國家,依此類推民事部分仍然要再賠被肇事者一筆費用。

  4. 如果你是過失致死,那麼本案是公訴罪,不能撤回。但如果有和解,對方 願意原諒您,那麼您如果沒有前科,又是初犯,則法院一般會考慮給您緩刑, 不必關,緩刑期滿(二至五年)連前科都沒有,如不能緩刑,法院也會從輕發落。

  5. 如果您沒有賠償對方,法院於判罪時,將會考量被害人未受賠償的情形而從重量刑。

四、車禍雙方都受傷誰該負責?

  1. 雙方都有車禍過失傷害的情況下,相互都可以請求賠償

  2. 賠償的方式,可能是A、B相互提起訴訟,在2個訴訟程序中分別請求賠償,也有可能是採取「反訴」的方式,例如A向B提告,B在這個訴訟中提起反訴,告訴法官說「對方也應該要賠我」,最後在1個訴訟程序中搞定雙方的賠償。

  3. 至於賠償的金額,原則上就由雙方各自提出損害的證明(例如醫藥費、維修估價單等),來判斷賠償金額。不過,當雙方都有過失的時候,可以主張「與有過失」來降低賠償金額。

  4. 依照民法第217條,如果被害人自己有過失,造成損害發生或擴大,法院可以減少賠償的金額。

五、過失傷害等車禍刑事責任,其實也可以靠和解來解決喔!

  1. 基本上和解就是各退一步,在自己的底線金額上利用一些方式,技巧的讓步,顧到對方面子、心情讓對方不再緊咬不放,但當距離底線越近時,除讓步幅度要縮小,也要記得站穩立場,不畏縮或隱忍,才不會變成讓對方予取予求,盡量把重點放在案件與和解條件上,不用東拉西扯博取同情或演戲,拖延時間也在消耗別人耐性,當事人雙方既是對立面,自然是會以自身利益為優先考量,與其哭啼吶喊不如趕快把正事講好來。

  2. 依照民法第736條,只要不違反法律規定,善良風俗,車禍事故後讓當事人來簽訂車禍過失傷害中所造成的和解契約,試著在雙方權益上達成共識,也不用在時間跟精神上雙方跑法院所造成的司法資源浪費。

  3. 理賠金額,車禍賠償範圍,車禍賠償金額這件事情,大家一定會好好談,但可能不會記得談「和解範圍」例如你和解的是整起車禍的所有損害,還是只有賠償醫藥和車輛維修費用, 在車禍和解書中,所賠償金額的協商上,最好連理賠的範圍到事後補助清楚且明白流程但屬於在車禍過失傷害中,自己在肇事方或被肇事方中的自身權益保障, 其實車禍的發生對被肇事方及其家屬都可能造成不可彌補的損害(傷殘,甚至死亡)雙方若能和解,依然不失為較有利之解決途徑對於某角度而言,若能用最短時間取得可接受之賠償金額或許是一條可選擇的方式。

六、結語

以上只是本人就事故發生後雙方應注意的事項加以分析,當然不是一成不變的規則最好的情況,應是大家遵守交通規則、禮讓行人,不要讓事故發生。最後敬祝大家行車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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