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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小心車禍了、車禍處理sop、車禍處理和解、9大步驟

文章關鍵字: 車禍處理 車禍鑑定 筆錄

當車禍發生時,許多民眾現場慌了,除了緊張哭泣害怕擔心,應該立即先冷靜,依照全馨提供下方步驟,捍衛自身權益。

車禍事故現場善後處理程序到底怎麼做呢?


 

  1. 車禍現場處理

  2. 車禍處理六大步驟

  3. 現場如何標示

  4. 現場如何照相

  5. 110和119報案須知

  6. 發生車禍如何保障權益

  7. 車禍事故最大權益請求程序

  8. 車禍事故善後處理程式

  9. 車禍事故善後處理程序


一、車禍現場處理

一、車禍定義

(一)必須發生在道路上(屬公路法所稱之道路)
(二)一方一定是車輛(含慢車)
(三)一方車一定是在行駛中(有駕駛行為)
(四)一方一定是死亡、受傷或產生財損
(五)不得為故意之行為
(六)不得涉及刑案

二、車禍處理六大步驟

(一) 設置警告標誌

發生事故後第一時間打開雙黃燈,拉起手煞車,排檔打到N檔,解開安全帶後,打開後行李箱,拿起警告標示牌,並打開左車門。

※警告標示牌擺放位置:

1.高速公路:100公尺外

2.高速公路:50公尺外

3.一般道路:30公尺外

4.擁擠路段:掛在後車廂上即可。
(二) 保持現場完整

保持現場完整是蒐集是最重要的部分:

1. 千萬不要任意移動現場任何物證,並注意周遭情況,包括附近障礙物,如廣告招牌、檳榔攤、建築材料等、以及慢車道併排停放和轉彎口違規放車輛,任何足以影響行車的東西,要為車禍負起部分責任。

2.  倒地的機慢車絕對度可以移動位置,尤其是倒地的方向、左右倒地的方式,都會影響肇事因素研判。如果為了救人必須移動人、車,一定要在移動前先拍照或用白色噴漆作標誌、標記,以免事後引起爭議影響權益。

3. 散落現場的破碎物件,要避免被他車輾過或拖帶離開原位。所以在設置警告標誌後,最好立即以照相機將現場如周遭的所有情況拍照存證,尤其是會移動的跡證,否則等到警察到達時,可能已是二、三十分鐘以後的事,許多有利或不利的跡證都已消失不見。

(三) 緊急救護

救人是車禍發生後的首要工作,分秒必爭,至在救人的過程中應該注意下列事項:

1.先打一一九警急救護電話,然後開始移動傷者,移動傷者應注意註記與車輛的相關位置,傷者在二人以上時,要註記是何人,如性別或老少等特徵。

2.在移動傷者時特別要記清楚何者為駕駛人,以利事後追訴民、刑事責任。

3.輕傷者應移至路肩安全地點並遠離車禍現場,以免遭受二次傷害;重傷者除非是專業人士,否則不得任意移動,特別是頭部部分,要保持警戒待一一九的救援。
(四) 報警處理

切記一定要親自打一一0報案,越快越好,如屬自道行為可獲得減刑。因為一一0報案電話有自動錄音、事後可以查證。報警時要說明發生時間、地點、車輛種類和傷已情形,以利警方對處理狀況的掌握。

(五) 警方現場蒐證

警方現場蒐證,主藥包括測繪現場圖和拍攝肇事現場。測繪現場圖是處理警員的事,但絕不容馬虎,用路人也要了解,應注意事項有:

1.路型要畫正確,是直路、彎路或叉路口等。

2.發生在任何車道應標會清楚,尤其快、慢車道、機車車道應分清楚。

3.煞車痕、胎痕、刮地痕、遺留物、水漬、油漬、血跡等應測距並標清楚。

4.發生時間、處理時間、晴天或雨天、有無照明、能見度如何,應註記明確。

5.現場的標誌、標線、標示應顯示明顯,叉路口的號誌為幾個燈?應標繪正確,這點是確定用路人的行為是否適當的重要證據。

6.現場附近道路的障礙物應標會清楚,如招牌、檳榔攤、土石、建材、並排停放車輛、斜向停放的車輛、路面坑洞、人孔蓋、前車散落物等,愈詳盡愈好。

7.各車行向、各車駕駛行為和路標要詳記,否則會誤判肇事因素。

8.駛離現場車輛註記,送醫急救的傷者應在圖上詳實註記,這點常被遺漏而影響肇事責任判斷。當警方將現場圖繪好後,雙方當事人一定要詳實核對,若認為有不妥或疑問之處,應當面提出或在圖上註記,最後務必要在圖上簽名。
(六) 應訊筆錄

應訊筆錄雖然是處理警員疑一問一答但仍要注意細節,完成後應詳細閱讀後再簽名。筆錄內容應注意細節如下:

1.肇事現場的路況,直路、彎路、岔路、有無號誌、幾時相、有無號誌、有無標示、障礙物或施工情形等不得遺漏。

2.兩車行向,是同向、對向、側向(左往右或右往左)要說明。

3.兩車駕駛行為,是直行、轉彎、變換車道、超車、超越、迴車、倒車、停車、路邊起駛等,皆要交代清楚。

4.有無預見或注意,車行速度要如何說明。

5.車損部分、身體受傷部分要陳述清楚。

6.對方飲酒情形並要求測試(如發現對方酒駕一定要在筆錄中載明)

7.發生車禍時間、報警時間、警方處理時間、酒精測試時間應掌握清楚。

※發生肇事時保持冷靜,迅速處理,優先報警控制現場及蒐證,以免影響您的權益。

※必要時可向處理之警察機關申請「交通事故紀錄表(當日)」及「道路交通事故現場圖及照片(7日後)」以利爾後之理賠(5日內報出險),事故初判表(30日後申請)與司法程序(刑事6個月內、民事2年內提出)。

三、現場如何標示

(一)A3類無人傷亡事故:
1.先以蠟筆將車輛現場位置標示清楚,再移至路邊不妨礙交通處;切勿與對方發生爭執衝突。
2.車禍時,若人車損傷輕微,雙方願意自行和解者,當洽談賠償、和解事宜,達成協議時之具體條件應用書面載明,以免事後對方反悔,另起糾紛。但若要向保險公司申請保險理賠,應請對方同往肇事地點管轄之派出所或交通分隊和解備案,以作為保險理賠依據。(若未備案,保險公司將不予理賠)
3.如果不能自行和解或事後可能具爭議性之交通事故,應立即撥「一一○」電話報警處理。
(二)A1A2類有人傷亡事故:
1.安全第一。首先維護自己及現場人員安全外,並應先守住肇事者之人、車或至少記住對方車號、車種、顏色及駕駛人姓名、住址、電話;並於現場適當位置擺設警告標誌,藉以保護現場跡證。
2.報案。視情況親自或託人打「一一○」電話報案。報案內容應包括下列項目:(1)自己姓名。(2)肇事地點明確的位置(地址)。(3)肇事相關車輛(車輛 數、車種)(4)肇事傷亡情形(傷患人數、受傷程度)。(5)鄰近現場道路交通狀況(有無塞車)。
3.送傷就醫。將傷患送醫前,設法將傷者倒地之位置、頭腳方向俯仰方式先予照相或在現場標識清楚後再送醫(以備日後責任鑑定佐證),且載送傷患的車輛,應儘量避免使用肇事車輛。
4.在處理警員尚未到達前,切勿破壞現場完整。
5.配合警方製作現場圖及筆錄以保護自身權益。 

(三)標繪方式如下

1.    工具: (1)白色防水蠟筆 (2)白色噴漆罐 (3)口紅筆。

2.標繪方式:

 

四、現場如何照像

「照像」為事故蒐證最主要的手段與程式,照片是事故鑑定或司法程式最佳之佐證資料,因此照像技術(重點)格外重要,從幾十張照像中,僅幾張就可真相大白,或一張照片都無法利用,實屬可惜與遺憾,僅將照像重點分析如後,保障您的權益。

(一)、照片拍攝重點:

1.事故現場:以路況為主(車道、號誌、標誌、人、車)。

2.車禍現場:以跡證為主(人、車、刮地痕、煞車痕、胎痕、遺留物、跡片….)。

3.車損記錄:車之中、前、左、右、後、凹、刮、擦痕及無受損之證據。

4.人員受傷部位:人員受傷部位包括撞傷、擦傷、摔傷應區分清楚。

1.事故現場:12

2.肇事現場:345

3.車損

4.人員受傷

五、110----119報案須知

(一)發生事故最簡單、快速的報案方法就是立即撥「110」警察局報案專線電話。

(二)報案時應說明事故發生地點、時間、車號、車種、傷亡情形及報案人姓名等資料。

(三)報案後應在現場原地靜候處理人員抵達現場。

(四)當事人親自報案,並接受警方處理,屬「自首」行為,負刑事責任者可依法減刑。

六、發生車禍如何保證權益

發生車禍事故別慌,即使肇事者逃逸,務必依下列處理,爭取依法應有最大利益。

(一)  現場做紀錄,方得移。

(二)  立即向警方報案 (110、119) ,或由家屬項事故所在之派出所補報案,取得車禍事故證明;並於住院時或出院時或終止治療時,開立醫院診斷證明書二份,向公司請病假 ( 註明含復健期間且至完全恢復止)

(三)  尋找現場目擊證人,並留下電話及地址。

(四)  積極於六個月內求償。注意,強制責任險理賠金可不包含在民事賠償金額內。

(五)  和解不成,應於不超過六個月內至地檢署按鈴申告或至地方法院提起告訴,若告訴後在達成民事和解,於賠償後撤回告訴。

(六)  積極打電話找專業諮詢商,或陪同談判調解。

七、車禍事故最大權益請求程序

公差或上下班途中因道路工程設區錯置,致為他車撞傷

(一)  犯罪被害人賠償金 (2~5年內)

(二)  國家賠償 (2~5年內)

(三)  勞保職災病幾付 (2年內)

(四)  汽機車強制第三責任險

(等待期1天~6個月;請求權期限:2~10年內)

(五)  汽機車任意第三責任險

(等待期1天~6個月;請求權期限:2年內)

(六)  勞動基準法:聯災補償

(七)  勞保殘廢給付最高60個月*吹高投保金42000元/月

(八)  民事賠償:

1.    醫療費用

2.    財物損失

3.    法定扶養費

4.    精神慰撫金

(九)  身心障礙者保護法:勞農工健保保養補助25~100%

(十)  使用牌照稅法: (免牌照稅)

(十一)  所得稅法: (補償金免規定)

八、車禍事故善後處理程式

  • 九、車禍事故善後處理程序

(一)    做筆錄應注意事項做完筆錄之後,先別急著走,要跟員警申請『交通事故紀錄表』,也是未來辦保險的依據,當場就會開給你,七天之後再回到同一個派出所和員警申請『車禍現場圖』,這個圖是很完整的,還要把照片複製一份,這是責任和義務要給你的,然後和自己的相片比對有沒有錯誤的地方或是有缺少的證據,都要和員警說,這是將來在法律上很重要的依據,最後在三十天之後要再回到同樣一個派出所和員警申請『交通事故肇因初判表』,會列出車禍發生時間地點及過程,還有是誰違規出差錯的,這時候就可以知道員警處理的過程是否正確或是遺漏什麼要再補齊的,在進行理賠或是賠償、告訴等等,這些都是現場處理的方式。

(二)    車禍鑑定申請程式

肇事雙方若和解是否仍須製作筆錄及拍照存證?

1.必須製作筆錄及拍照。若和解內容尚未完全履行時則有必要。否則若一方未履約,另一方再申請鑑定或提出告訴時,將無資料可供作業。

2.如果你是對的一方,若對方願意和解仍必須要求警方做成完整記錄,以防對方不履行合約時有關之資料將無法提供司法單位替你伸張正義。(此種案例最多,特別是與保險有關,請特別留意)

(一) 車禍鑑定方法

1.違規因素分析法
2.注意與禮讓分析法
3.因果關係分析法
4.跡證分析法
(1)車損分析
(2)體傷分析
(3)煞、胎、刮痕分析
(4)油漆分析
5.現場會勘分析法
6.特殊案例分析法

(二)車禍事故鑑定迷失

1.用路況鑑定:(未考慮注意與禮讓的條件)
2.用駕駛行為鑑定:(未考慮善盡原則)
3.用事故結果鑑定:(未考慮信賴原則)
4.用違規行為鑑定:(未考慮因果關係)
5.用撞擊地(點)鑑定:(未考慮侵權行為)
6.用車種鑑定: (未考慮限制因素.長,寬,高等)
7.用速度鑑定: (未考慮反應時,空因素)
8.用直覺鑑定: (忽略視野與注意的限制條件)
9.正確的事故鑑定思維(一.~八.項須綜合同時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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