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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禍可以向警方查看監視器畫面-車禍監視器拷貝可以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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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車禍發生後,處理完事情做完筆錄後,若有爭議或要如何證明車禍事件是誰對誰錯時,就要看證據。車禍發生的當下,或許有車輛的駕駛、乘客或路人剛好目睹案發經過,但如果沒有留下目擊者的聯絡資料,根本不可能找得到該目擊者。所以,如果車禍後,意識、身體狀況尚可,請留下目擊車禍發生經過者的姓名、聯絡手機號碼。

但如果意識不清了呢?或者,目擊者不願意提供姓名等資料呢?這個時候安裝行車紀錄器就很重要了,但有些人會提到說想請警察協助,進行路口監視器調閱,或是請附近有裝監視器的店家協助,這可能行嗎?


  1. 車禍可以申請監視器畫面嗎?

  2. 車禍發生後,能否調閱私人或商家監視器?

  3. 怎麼辦?車禍監視器都沒拍到事故過程!

  4. 沒有車禍可以申請監視器畫面情況下如何保護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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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車禍可以申請監視器畫面嗎?

依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第13條規定,道路交通案件當事人或利害關係人得於下列期間向警察機關申請調閱或提供相關資料:1.於事故現場得申請道路交通事故當事人登記聯單。2.於事故7日後得申請閱覽或提供現場圖、現場照片。3.於事故30日後得申請道路交通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警察機關得以複印或備份方式提供現場照片,惟筆錄及監視器影像並不包括在內,所以依照法令規定恕不得申請車禍監視器拷貝或翻拍,雖然話雖如此,但如果車禍案件還沒有進入司法程序,一般我們都可以申請觀看車禍監視器畫面,不過比較注意的是,監視器畫面通常保存一個月,超過時間後很可能就調不到。所以車禍後,可以盡快找到當時承辦的警員申請觀看車禍監視器畫面,不過只能當下觀看,無法把任何畫面翻拍或帶走喔!

 

二、車禍發生後,能否調閱私人或商家監視器?

可以由警方陪同調閱,因為私人或商家設置之監視器,並不受警方管理,且屬於私人財產,雖然可以自行前往調閱,但很常遭到拒絕,所以必須完成報案程序後,由警方陪同前往調閱,若為了偵辦刑案或釐清事故責任,即使民眾未申請,警方亦會主動前往調閱。

三、怎麼辦?車禍監視器都沒拍到事故過程!

●徵求路人行車紀錄器

在台灣有太多複雜的路口了,確實沒有辦法每件車禍都剛好在監視器的範圍內發生,然而台灣汽車安裝行車紀錄器的普及率約僅不到四成,更何況機車更低,因此常常看見機車死亡車禍或重傷害的家屬,上網求助廣大知名人士/網友,希望能分享轉發相關車禍發生資訊,並找出有沒有車禍目擊者,或是行車紀錄器錄下車禍當時影像,為了能夠還原事故真相,給受害著一個交代以及合理的賠償,因此,台北市警察局為了鼓勵民眾檢舉道路交通事故肇事逃逸案件,並提供其他道路交通事故錄影資料,特別訂出「臺北市檢舉道路交通事故肇事逃逸案件暨提供道路交通事故錄影資料獎勵金核發要點」。
只要民眾傷亡的交通事故發生後,因為警察蒐證需求,同時證據與警方的資料沒有重複,可以協助釐清事故發生經過的行車紀錄器畫面,經過台北市政府警察局認定有助於釐清肇事原因者,就有機會可以拿到1000-10000元的獎金

提供事故影像核發獎金標準:

  • *有人員傷亡事故,且拍攝者非事故當事人。

  • *與警察機關既有蒐集之事證無重複性。

  • *經台北市警察局認定有助釐清肇事原因。

所以鼓勵大家若拍到車禍畫面,歡迎主動交給警方喔!「小小動作、大大幫助」,簡單的舉動,很可能就幫助了一個家庭、或他人的一生!

四、沒有車禍可以申請監視器畫面情況下如何保護自己?

面對車禍案件的過程中,偶爾會有這種狀況 : 真的是對方的錯,可是我沒有行車紀錄器,路口也沒有監視器,更不知道有無證人,該怎麼辦?

首先,此時證據蒐證、雙方筆錄就非常重要了,若雙方描述車禍情況都符合證據相同,那就可以從警方的事故現場圖、事故現場照片以及車輛的車損位置和撞擊後雙方車輛的停放位置,做初步的判斷肇事責任。(相關的正確蒐證方式以及車禍處理步驟,在我們之前的文章有提到,歡迎點閱!!)

PS.「道路交通安全規則」條文有明列交通規則細項,用路人應多加研讀,才不會讓自己的權益損失,也避免違規造成他人損害,賠了夫人又折兵。

 

五、結語

「法律是給懂法律的人」「無知不能當藉口,知法懂法才能自救」。

法律是我們每天都可能會碰到的一條無形的線,但日常不會特別察覺它的存在,它大部分是靜止的、被動的,要有人主張或是公權力的執行,才能彰顯它的存在。譬如說,有人沒戴安全帽騎車,只要沒人拍照告發或是警察取締,最後就與沒發生一樣,但不代表你就是合法的。因此,法律是要被主張或執行才有效果,現代人的生活離不開法律的約束與保障;您的權益被侵害,如果自己不主張受害,大部分結果是平白受害與損失,除非已經到公訴的程度且公權力介入。重點來了,很多自以為「懂」法律的人,卻仍然屢在法律上吃虧。如果只是似懂非懂,或是自以為懂,那你可能比完全不懂的人更快吃虧,事實上,法律是保護那些凡事請教專家的人!一般民眾間的訴訟,對於懂法條運用的一方比較有利,就拿車禍案件來說,如果對方比你懂道路交通安全規則,如果對方比你了解發生車禍的處理程序,如果你連民刑法的請求時效都搞不清楚,如果你連車禍和解、車禍理賠規定都不清楚,請問你要怎麼跟對方請求損失?你要如何主張自己的權益?你要如何反駁對方提出的論點?當然這邊建議無論自己從事何種行業,都一定要多攝掠法律知識,提昇自己的法學素養,可是如果你能適時地尋找專業的幫助,多問多學,並從專業團隊的實務經驗學習,比你一個人莽撞的東摸西碰還快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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